欢迎您访问苏州新草桥中学官方网站!

校园公告

校园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校园新闻 » 校园公告

《苏州新草桥中学住校学生须知》

来源:校务公开 发布时间:2018-08-29 17:10:37 浏览次数:179 【字体:
 《苏州新草桥中学住校学生须知》

1、住校学生必须身体健康。有哮喘疾病、心脏疾病、梦游癔症、打鼾声较重及其他不宜住校的情形者,不宜住校。如因隐瞒实情而产生不良后果的,责任家长自负。
2、按学校分配的床位入住,不得擅自更换床位。
3、学校统一提供被褥、枕头、床单、被套等床上用品以及塑料盆(2个)、毛巾(2条)、漱口杯(1只),除此以外的生活用品如牙膏、牙刷、沐浴露、肥皂、洗衣粉等需自带。
4、宿舍内禁止私自推电闸和使用台灯、电扇、收录机、充电器等物品。
5、禁止携带刀具(如水果刀)、火种(如打火机)、健身器材及易燃易爆品进入宿舍。
6、请勿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宿舍,不听劝告而丢失财物者责任自负。
7、晚自修期间学校统一提供晚点心,请家长不要再送入食品。严禁学生私自订购外卖食品。
8、学生宿舍每个房间配备了一部电话机,号码请咨询该楼层的生活老师。家长可为孩子购买定额的电话卡。
9、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,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请假,并经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由家长带离。学生若未经允许擅自离校而产生不良后果的,责任自负,并由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10、学生应严格遵守住宿的有关规章制度,服从生活老师和有关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,如发现有盗窃、抽烟、喝酒、打架及其它极端行为的,立即取消其住校资格,并由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11、学生应有良好的行为习惯,语言文明,穿着整洁大方。不穿拖鞋进教室,不穿紧身、超短、低胸、露背、露脐、透漏等服装,不佩带首饰,不染发、不纹身。
12、家长接送孩子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接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

注:凡中途办理过退宿手续的学生,学校不再接受住宿申请。

【打印正文】